分項1-1:月討論






2023/1 月討論

  • 瑞典-哥特蘭島

    背景及現況分析:
    哥特蘭島屬於瑞典,是瑞典與波羅的海間最大的島嶼,島上人口約61000人,以旅遊及農業為主,島嶼面積為3,145平方公里, 其主要城市為維斯比(Visby)和斯利特(Slite)。島上有利的天氣條件,使該地區擁有大量的可再生能源,其中大部分來自風能及光伏裝置,島上強風期間,可將多餘的能源通過海纜從哥特蘭島輸往瑞典本島。因島上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限制約於195MW,為解決此限制瑞典政府決定在島上規劃智能電網,將此計畫命名為智能電網哥特蘭島,此計畫目標是將現有配電系統升級為現代智能電網,以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承載能力,並改善電能質量,提高當地居民、用戶參與電力市場的意願。

    發展情形:
    瑞典政府宣布於2045年實現淨零碳排目標,並於今年將消費造成的碳排納入氣候目標,成為全球第一個將海外碳排放納入國內報告的國家。 哥特蘭島為瑞典綠能示範島,島上有兩條高壓直流輸配線路通往瑞典本土,以本土的調度來維持島上的電力平衡,並成立哥特蘭智慧電網(Smart Grid Gotland),將電網全面智慧化解決島上能源發展上限問題。

    運作模式:
    1.於哥特蘭島的Slite利用碳捕捉技術(CCS),建立第一家碳中和水泥廠,預計於2030年起用,可捕捉近180萬噸二氧化碳。
    2.距哥特蘭島約 20 公里,建立瑞典海上風電場Aurora,發電量每年約2TWh,站瑞典總用電量17%,預計於2030年起生產能源,將為世界最大離岸風力發電廠。

  •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

    2022年11月6日至18日於埃及夏姆錫克舉行,此次大會宣傳標語為「一起實踐」,將討論議題聚焦於實踐行動。

    以下為大會討論重點及結果:
    1.損失與損害基金:已開發國家需負氣候變遷責任,幫助落後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遷,歐盟同意設立基金,以提供資金協助兌現每年1000億美元承諾。
    2.擴大對調適策略的支持:將COP26中多國提出之國家調適計畫進一步具體化。
    3.強化國家減量目標:各國重新擬定國家自訂貢獻,2030年前減碳45%,達成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目標,並在2050年達成淨零。
    4.未放棄化石燃料使用: 針對化石燃料使用COP27以『分階段削減煤電』為結論,相較COP26逐步減少所有化石燃料不進反退。

  • 國際淨零政策

    IEA 2050淨零路徑







2022/9 月討論

  • 德國

    發展情形:
    以「2050氣候行動計畫」(Climate Action Plan 2050)為指導方針,目標是到了2035年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50%,2050年實現整個城市的淨零排放。

    運作模式:
    佛萊堡城市居民優先考慮綠色城市空間作法:
    1.綠色交通減少城市擴張,居民以自行車為主要交通方式。
    2.被動式節能建築,高效的節能特性減少碳排放量。
    3.建立雨水回收系統,禁止使用硝酸鹽/磷酸鹽。

  • 日本

    發展情形:
    石油危機後,日本政府意識到能源穩定供給重要性,訂定《能源的使用合理化等相關法律》促進該國產業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2015年簽署《巴黎協定》訂下將於2030年達成溫室氣體減排26%之目標。 2021年表示「日本將於2050年前達成淨零碳排,實現脫碳社會」,並將2030年達成溫室氣體減排之目標由26%提高至46%。

    運作模式:
    訂定「2050碳中和綠色成長戰略」以實現2050年碳中和目標:
    1.針對14個重點領域,包括汽車蓄電池、氫能源、離岸風電、住宅建築物、資源循環等領域推動減排措施。
    2.創設「綠色創新基金」,投注於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
    3.鼓勵民間企業生產節能低碳之高效率產品,並對其投資進行租稅的優惠及減免。

  • 丹麥珊索島

    發展情形:
    「珊索島 2.0」的發展規劃已擺脫「開源」,不再藉由興建再生能源設施來達成降低 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而改以「節流」方式先提昇耗電設施能源效率,再訂定不再使用化石燃料中長期目標,最後結合島內共識共同營造一個更優質的生活環境。

    運作模式:
    目前島上電力供應100%來自風力發電,住家熱能是利用生質燃料/太陽能,汽車碳排放透過11座離岸風力發電已達「碳中和」。 「珊索島 2.0」新方向:不再使用化石燃料、運輸燃料皆使用再生能源、進一步發展再生能源及優化能源系統、加強節省熱能節電等,持續以節流目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