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2-3:月討論






2022/5 月討論

  • 依據金門台電區處截至2020年7月為止,共有107處案場,總裝置容量達9,260.21kW,蒐集地區案場建置地理圖資資料庫,建議低碳島碳排目標之為依據,另外為配合營區虛擬電廠之實務操作及管控,初步選擇金門大學中山林校區結合附近之較大型電廠試發展虛擬電廠建置之可行性。

    金門縣政府於「金門低碳島推動小組」2017年度第4次委員會議表達續推二期計畫之立場,而後積極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行政院並於2019年11月20日核定建置金門低碳島第二期計畫,計畫中2017年度金門全區域溫室氣體排放量約38萬2,299公噸CO2e,人均排碳量為2.93公噸CO2e/人年(資料來源:「建置金門低碳島計畫」推動與整體執行成效檢討評析專案工作計畫-2018年12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2017年後至2020年7月間統計之全島新建案場而言,共計有3,983.715kWp,單就以太陽能發電系統對全島減碳可達到2,590,400.5公斤CO2e(2019年碳排係數0.509公斤CO2e/度及金門平均日照時數3.5小時,就針對目前之人均排碳量為2.93公噸CO2e/人年而言),人均排碳量可降為2.912公噸(2020年12月總人口計-金門縣政府民政處),目前以大型風機設置遭阻的情形而言,太陽能發電系統建置實為最有效率減碳方式,因此對於在金門剛成立的綠能合作社而言,實際上則可扮演推動公民電廠重要減碳的角色。







2021/5 月討論

  • 蒐集地區案場及碳排資料建置地理圖資資料庫

  • (金寧鄉案例A)瓊林五營區:0.260378 公頃,屋頂163m2 ,空地1350m2可建置約光電275kWp

  • (金寧鄉案例B)鎮西二營區:約1.6 公頃,屋頂約2250m2 ,硬舖面集合場2410m2,可建置光電約847kWp

  • (金寧鄉案例C)金西文康中心營區:約0.13 公頃,(舊國軍906營站)二層樓平屋頂約740m2

  • (金寧鄉案例D)東沙營區:約3公頃多,可設置車棚之硬舖面停車場及平房平屋頂約800m2

  • (金寧鄉案例E)夏興三營區







2020/10 月討論

  • 村里辦公室、活動中心、加油站及民間私人屋頂調查

  • 瓊林五營區:0.260378 公頃,屋頂163m2 ,空地1350m2可建置約光電275kWp

  • 蒐集地區案場及碳排資料建置地理圖資資料庫

  • 烈嶼青岐段11、12地號-約100Kwp







2020/9 月討論

  • 蒐集地區案場及碳排資料建置地理圖資資料庫

    依照不同類型進行分析描述整理:
    一、明顯不適宜設置地點:
     1.大型坑道:此類型之鑽炸坑道,其開闢基地均位於原生植被茂密而坡度陡峭之山地環境敏感地帶。
     2.機場及海港範圍:為重要交通設施之專用管制區域。
     3.已釋出為私有地地區:土地分割零散,地主整合意願困難。
    二、適宜設置但離聚落距離較遠:
     1.如海邊閒置營區,其大型帶狀碉堡群之平頂或集合場,若經妥善規劃設計,可設置屋頂及地面光電場。若再考慮到社區對原有人文及自然景觀變動之負面觀感,設置範圍可以以停車棚頂為限,但此類型地點多半距離聚落有一定距離,需有相當的佈線長度,傳輸及變壓設備投資較高。
    三、可進行下一階段之討論評估工作:
     1.仍為軍事使用之管制出入地區:可以接洽該管機關是否樂意配合電力政策於行政管理房舍樓頂或「平封戰啟」之靜態管制使用區域設置光電場。
     2.國家公園或縣政府經營之營區類景點:即使需考慮遊憩設施景觀及遊客視覺觀感問題,亦可接洽,以不影響景觀品質為原則純以該地區之停車棚或行政管理房舍屋頂設置光電場之可能性。


  • 金門閒置營區設置光電案場之可行性評估表







2020/8 月討論

  • 行政院已於 106 年 核定之「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明確擘劃:
    第一期(105~109)目標:109 年較基準年(94)淨排放量再減 2%。
    第二期(110-114 年)目標願景:114 年較基準年淨排放量再 減 10%。
    第三期(115-119 年)目標願景:119 年維持減 20%為努力方 向,滾動式檢討。

  • 蒐集地區案場及碳排資料建置地理圖資資料庫

  •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金寧廠停車場光電架設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