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2-1:月討論






2022/5 月討論

  • 以分散取代集中的觀點來建構智慧型電網的佈局,就是從多個地點或節點發電,供在地使用的分散式能源系統有較多效益。金門縣縣管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標租以建置之案場,金門縣目前躉售案場107處總容量為9,260.21kW。

    針對目前縣府與大同公司簽訂合約32處金門縣縣管公有建物之案場,囿於禁航區範圍其中19處進行空拍勘查。就以上尚有擴充可行性的案場,針對其建築及環境進一步分析考量,提供給金門綠能合作社作為第三案場選址的可能性。

    另外,依107.06.05發佈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申設說明:為加速並擴大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違章建築者,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107年5月10日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5條第5項增訂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得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態樣;因此有關民間違建屋頂上建置光電設施之法令突破,將參考台灣其他縣市建築物違建屋頂上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之辦法,進一步與縣府溝通建議,以擴大民間屋頂裝置太陽能發電系統之意願及可行性。

    金門現況的165個自然村所在的位置及其周圍存在的軍事設施,透過GPS定位系統建立起明確的資料庫,而各自然村之現有戶數、人數(數百人至2、3千人不等)及用電量收集確定,作為距離各村最近之軍事設施設置太陽能或風力發電系統之參考(Hua-Yueh-Liu,2012)。如地方用電量需求增加時,便可及時配合新增電量需求,增設電量的新發電設置,且無須另外鋪設輸電線路,降低線路鋪設費用及時間。另外,既然電力生產及消耗都在同一個地點,就不需從集中電廠配送而來的電力,電力損失因而減少,只提供滿足在地需求之用電量即可,當然這些分散式發電地點,原則上都是利用靠近聚落閒置的軍事設施結合太陽能及風力發電系統建置起來。與集中發電系統比較,擁有多節點的分散式能源系統更具有彈性且更可靠,尤其當電網常常受制於突發事故或故障干擾時,擁有多點分散式的小型的發電裝置,可以降低電力系統在面對突發性狀況時所受的衝擊(Richard Perezetal,2005)。

    本研究計劃協同主持人袁興言副教授,曾主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之「金門軍事空間資源普查、價值評估與活化利用計畫」。該計畫於執行期間已應用地理資訊系統(GIS)平臺,依照TWD97二度分帶座標系統,完整套疊金門縣實測地形圖、空照圖等數位化圖資,除了支援閒置營區現勘調查、GPS現地嚮導/路徑紀錄及紀錄與資料庫資訊管理作業,並具體展現全區整體資料分析與營區基本資料報表製作。另外師大東亞學系江柏煒教授正執行金門縣政府觀光處委託之「金門戰地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與發展綱要計畫」,其重點在對於全島軍方釋出之營區(約500多處)進行分級評估,根據以上二位老師之諮詢,具體而言,則是先以前述2014年普查金門釋出營區計畫所完成之210處,再納入近年來的變遷實況,進行可行性分析。

    另外也將對於地區其他有潛力之公民電廠(含太陽能及風力發電系統)進行調查評估,其中大鴻福加油站如能建置案場的話,將成為金門地區第一座民營加油站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之案例,將有拋磚引玉效應,帶動其他加油站業者投入建置案場的意願。







2021/5 月討論

  • 金門縣目前躉售案場(9260.21kW至2020.07)







2020/9 月討論

  • 金門縣目前躉售案場(9260.21kW至2020.07)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建設處







2020/8 月討論

  •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將「型塑投資就業環境,建構低碳綠能島嶼」為年度重點目標之一,且在年度欲達成目標之一有「再生能源推廣-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此項,該項以縣府編列補助預算共6,000,000元,來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

  • 閒置及再利用的營區皆是本計畫考量虛擬電廠及案場設置再生能源之場址,另金門縣政府於109年4月修訂公佈-金門縣政府補助建築物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建設處